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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4-16
財稅服務 作者: 多有米 1307人已查看
2021年3月5日,《政府工作報告》中明確提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,由納稅人自行決定是否申報,很多老板在高興之余,或許還有一些小疑問,那就是和往年相比,執(zhí)行的政策有沒有變化,多有米帶您了解一下。
首先明確一點,和往年相比沒有變化,主要是納稅人要確定銷售額有兩個要點:
一、是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(包括銷售貨物、勞務、服務、無形資產(chǎn)和不動產(chǎn))合并計算銷售額,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。但為剔除偶然發(fā)生的不動產(chǎn)銷售業(yè)務的影響,使納稅人更充分享受政策,本公告明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(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,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,下同),但在扣除本期發(fā)生的銷售不動產(chǎn)的銷售額后仍未超過15萬元的,其銷售貨物、勞務、服務、無形資產(chǎn)取得的銷售額,也可享受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免稅政策。
二、是適用增值稅差額征稅政策的,以差額后的余額為銷售額,確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免稅政策。
舉例說明:按季度申報的小規(guī)模納稅人A在2021年4月銷售貨物10萬元,5月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收入40萬元,同時向其他建筑企業(yè)支付分包款12萬元,6月銷售不動產(chǎn)200萬元。則A小規(guī)模納稅人2021年第二季度(4-6月)差額后合計銷售額238萬元(=10+40-12+200),超過45萬元,但是扣除200萬元不動產(chǎn),差額后的銷售額是38萬元(=10+40-12),不超過45萬元,可以享受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免稅政策。同時,納稅人銷售不動產(chǎn)200萬元應依法納稅。
相信通過多有米的講解,大家心中的疑惑減少了很多,增值稅免稅月銷售額提高至15萬元,絕對是一個好消息,但各位老板還是要謹慎經(jīng)營企業(yè),小心才能使得萬年船,如果大家還有什么疑問,可以在評論下面留言或者私信,多有米會在第一時間為您解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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